全文:
骆越文化最早发源于古代的岭南地区,在这一带生活的古代骆越人在独特的气候、自然条件下,无论是在语言文化、音乐文化、宗教信仰文化、饮食文化、婚育文化还是在扫墓祭拜文化上都有共同特点。人们在谈起“交趾”时,都会下意识地想起邻国越南,但事实上最早的“交趾”是属于古代中国的一个郡,《汉书》卷28载:“交趾郡,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属交州。户九万二千四百四十,口七十四万六千二百三十七。县十:羸娄,有羞官。安定,苟!,麋泠,都尉治。曲易,北带,稽徐,西于,龙编,朱鸢。”[1]“交趾郡”作为统一多民族中国的一个行政区是从西汉开始设置的,辖境相当于今天中国的广东、广西大部,以及越南北部、中部地区[2]。中越两国的部分少数民族迄今仍然保留有不少古骆越遗风,其中,中国广西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等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跨国民族”,他们聚居的地理位置较为接近,彼此之间从古至今都保留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在族源历史、语言、文化等诸多方面有着共识,是跨国而居的同源文化民族。但越南自11世纪成为独立国家后,其境内的岱族、侬族传承的骆越文化逐渐与中国壮族所传承的骆越文化出现了一定差异。一、语言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一脉相承,近代各自演化从发音、用词、句式甚至是语气词上,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的语言文化都呈现出一脉相承的特点[3]。在越南,岱族、侬族、泰族(部分)的语言,和中国广西壮族、云南金平傣族的语言同属于侗台语族,尤其是岱侬语,更是与广西境内壮语南部方言(即邕宁壮语)极为相似,且在语法上有着非常明显的汉语痕迹。早在19世纪末就有欧美学者通过实地考察,提出越南、泰国、缅甸等国家的壮侗语方言同出一系,并以此逆推使用这些语言的少数民族都是古骆越民族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分流出来的族群。岱族、侬族更是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创造出了专属于本民族的、与古壮族土俗字几乎一模一样的“喃字”,用来传颂诗句甚至是创作本民族的传统叙事诗。在11世纪中越边境线得到明确之前,岱族、侬族(现被越南政府并称岱侬族)的语言、文字与中国的古壮族,也就是骆越文化的创造者,别无二致,双方的沟通交流没有任何障碍,语法也大都是采用汉族语法,几乎无法分辨彼此语言文化的差别。岱、侬等民族都是骆越人后裔,历史上,曾经在岭南共同生活居住,族源相同、语言同源,后来才分化演变,形成壮语、岱语、侬语,即壮侗语和侗台语。中越两国继承骆越语言文化的一致性,是从11世纪初的越南李朝出现变化的,当时越南的封建统治者为巩固政权,直接将官吏下放到岱族聚居区,作为类似“土司”的地方官管理地方事务。可以说,在这一时期,相比起汉民族语言对骆越语言文化的影响,越南南部封建统治者所属民族(即越族)对岱族、侬族的语言文化影响并不大,岱族、侬族的许多词汇都和广西壮族一样,采用了大量汉语中的借词。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同声同气”“共书一文”的情况,直到20世纪才有所改变。这是因为到了19世纪中叶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蝴蝶效应开始席卷亚洲,包括越南国家在内开始出现民族独立运动。尤其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由越南共产党发起的民族独立运动中,明确将拉丁音标书写、越族语言为主的越南语作为官方语言,并有意识地开始淘汰岱族、侬族所创造的喃字与承继自古骆越文明的壮侗语方言。从1975年开始,越南实现全国统一,并开始在全国推广这一官方语言文字。自此,岱族、侬族的传统语言受越族语言影响开始超过汉族,而一直留存于广西境内的壮语则没有受任何影响,仍然延续古骆越—汉语的语言基础。不难看出,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在语言文化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历史因素影响下,从近代开始了较为鲜明的各自演化,壮语中的许多现代词汇仍然来自于汉语,而岱族、侬族的壮侗语方言中,其现代词汇则是以现代越南语为主。二、音乐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一致传承了左江越地的骆越天琴天琴在中国壮族和越南族流传已久,至今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古骆越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天琴之声清亮空洞,美妙动人,宛如从远处飘来,听者顿时感到心情舒畅。天琴最初是天婆祭天祈福时所用的作法工具,主要用于作法过程中进行唱歌伴奏,骆越先人将这种祭祀活动称为“跳天”“弹天”或“唱天”,“天琴”之名由此而来。而后天琴在壮族先民的生产生活中运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用于祭天祝愿,还被应用到群众日常文化娱乐活动中。天琴可根据演奏形式的不同分为几种叫法,独奏天琴可称为“弹天”,天琴用在歌曲伴奏中可称为“唱天”,用于独唱歌曲伴奏时可称为“独天”,弹奏伴舞可称为“跳天”。由于没有专门的乐谱,天琴的传承与发展主要以口头相传的方式,壮族和岱族在天琴弹奏的方式和内容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因而也常常看到天琴师傅所收学徒中既有壮族人,也包括越南人。对岱族群众而言,天琴是他们世代相传的独有骆越乐器,有着饱满的音色、充足的高位共鸣音,低音部分撼动灵魂,高音部分愉悦清亮,犹如是在夜色中与情人的喃喃絮语,听感独特而有魅力。据传说,天琴最早是用于宫廷礼仪的乐器,而在传入民间后又成为了巫教仪式的乐器。但对于越南少数民族而言,天琴不仅可以在“唱天”的祭祀过程中使用,也是他们表达生活情感的重要途径。或者可以说,“唱天”这一囊括了歌唱、舞蹈、戏剧的古老表演类型,体现了古骆越文明中“乐人娱神”的宗教文化内涵。在越南,不但岱族、侬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程度较高的高平省可见“唱天”活动,就连谅山、河江、宣光等省市当中,也可以看到“唱天”活动。目前,学术界对骆越天琴文化的发祥地并未达成共识,但许多学者都认为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即古时金龙峒)为天琴之乡。这是因为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发现了60本左右的天琴演奏、演唱经文书,其内容完全囊括了宗教及民俗生活,如求花婆保佑、满月契花婆、老人生辰、婚嫁丧葬、驱赶鬼魅、节庆祭祀等,这些生活中出现的仪式都需要天琴作为“唱天”的伴奏,其年代最早的版本目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办公室(原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留存,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则在20世纪50年代末组织专人前往当地调研,通过艰苦的文献交叉比对、实地考察后出版了《龙津县(龙州)金龙峒傣人情况调查》,提出“金龙峒原为中国属地,乃太平府安平土州之一峒。光绪二十一年即归龙州辖地”[4]31;并援引《广西边务沿革史》(吴悫著)中关于金龙峒原为中国属地之说:“金龙峒原为太平府安平土州所辖之一峒,清嘉庆末年,地方荒乱,土民逃散,渐被越民侵入,改名为调琅峒,迨光绪二十年,中越立碑定界之际,蔡希邠、苏元春与法人力争,又得归还中国。”[4]1041934年北京故宫博物院影印的“广西沿边各营驻防中越交界对汛法屯距界远近图”中显示,金龙峒在中国境内,与界外越南所属的下琅县紧邻[4]36-37,也从侧面对吴悫著作中的观点进行了佐证。而《壮族风情录》认为,天琴(在文中记载为“叮”)属于西南百越民族的传统乐器,其发源地疑似在今越南高平省境内,在明代传入广西境内,所以天琴的发祥地仍有待进一步考察。在中越两国,越南岱族与广西壮族的天琴一词发音同样为“叮”,越南岱族与中国壮族都采用同样的天琴进行祭祀,以致“唱天”时的诵词、所用道具都高度一致。换言之,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都传承了发祥于左江越地的骆越天琴[5]。所以,在天琴艺术上,由于中国壮族与越南布依族、岱侬族一直保持着较为紧密的交流(包括通婚、通商、艺人之间相互授技等活动),所以无论是表现形式、表演场合还是弹唱语言都非常近似。三、宗教信仰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都有自然崇拜、首领崇拜岱、侬、壮三个分别来自中越两国的少数民族,都一直传承着古骆越族的自然崇拜,如在骆越传说当中,花婆(花妈、花王)是从世界上第一朵花里走出来的女人,名字叫做“六甲妈”,不仅创造了山水与所有生物,甚至还创造了供人避风遮雨的山洞,并在后期负责掌管人们的生育与孩子的成长,广西壮族群众甚至认为,壮族的孩子都是由花婆赐予的。虽然岱族、侬族的群众并没有对“六甲妈”“花婆”的崇拜,但同样有对“婆罗多”的信仰习俗,也就是在岱族、侬族认知中的创世神的崇拜。同时,虽然岱族、侬族人不认为创世神也掌管着自己的生殖,但岱族人的神话传说中同样也有掌管自己生殖的神话人物“PilLuong”(大爷)与“SlaoCai”(大娘)。同时,岱、侬、壮三个分别来自中越两国的少数民族,都有着非常突出的首领崇拜情节。譬如,古英雄侬智高在北宋年间曾经是壮族的领导者,在广西的靖西、天等县以及云南等地区,都有其后裔兴建的侬智高庙,用来纪念壮族英雄侬智高。而在越南岜马山上至今仍有一座香火鼎盛的侬智高庙,牌位上书“本庙农志高大王将君之位”。甚至在当地的一些岱族、侬族人眼中,曾经建立了“大南国”、自号“仁惠皇帝”的侬智高,其地位是和越南古代的地方王族一样的。越南岱族、侬族以及中国壮族纪念侬智高的方式也十分相近,除了会在庙里祭拜,一些坚守民俗传统的家庭还会在家里设香案祭拜侬智高。岱族与侬族并不像中国少数民族一样会对这些神话人物进行祭祀,仅仅是通过一些本地的叙事诗来传述这些神话人物的事迹。相对于广西壮族对“六甲妈”“花婆”等拟人化的自然崇拜,岱族的自然崇拜更侧重于自然本身,他们崇拜的是给作物带来热量的太阳、给黑夜带来一丝光的月亮、让人饱腹的水稻,甚至是辛劳耕作的水牛等。岱族、侬族以及壮族的自然崇拜主要产生于他们的共同先祖。先秦时期,骆越先民生活的岭南地区山高林深,热带雨林中出没的毒蛇猛兽、难以预料的气温天候,给从事农业生产的骆越先民带来了很多麻烦与阻碍。而在大自然给骆越先民带来的困难当中,有许多又不是古代人的知识水平能够解释的。所以,为求风调雨顺、人畜两旺,骆越先民们就开始对自然现象进行祈求。当然,这些自然崇拜同时也结合了一些来自中国汉族、越南京族的神话传说,如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太白金星等,这主要是因为华夏文化对越地有着深刻影响。有学者考证最早在上古时期,尧帝的影响力就已经接触到骆越文化圈,例如在《尚书·尧典》中,交趾就被记载为“申命曦叔,宅南交”[6]。《墨子·节用篇》中曾经提出:“古者尧治天下,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莫不宾服。”[7]又《韩非子·十过篇》也写道:“臣闻昔者尧有天下,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者,莫不宾服。”[8]虽然越南岱族、侬族与中国壮族的自然崇拜都来自于骆越文化,但两者在表现形式上有一定差别。骆越文化的自然崇拜早在上古便已有之,一直都认为蛟龙是海中最骁勇的动物,所以骆越人对蛟龙有着深刻的崇拜,甚至将蛟龙图腾纹到身上,以大幅纹身祈祷自己能够在海中如蛟龙一般矫健善泳,甚至还有越南学者提出古时中国岭南的“交趾”之名,就是因为“蛟”与“交”在古时为通字,交趾之名事实上指的就是以蛟龙图腾为荣耀的民族,因其对蛟龙有崇拜情节,所以才会被中原的汉文化称之为交趾[9]。在领袖崇拜上,越南岱族、侬族也有与广西壮族不同的地方,平日大规模纪念的时间也都不一样,一些地方可能是在五月祭祀,有的地方则是在夏季进行祭祀。当然,每当到农历三月三、五月五等传统节日,每一个侬智高庙都会迎来数以万计的骆越后裔前来祭祀。这种首领崇拜带来的祭祀活动在广西各地皆有,而在越南则主要集中在岱族与侬族聚居地区,如传统文化保留较浓的岱族、侬族,人口较多的高平、谅山等省。正因为岱、侬、壮三个民族都同时崇拜11世纪的骆越后裔侬智高,才能够直观地判断至少在北宋将广源这个羁縻州(今越南高平省广渊县)“输诚”给越南之前,岱族、侬族、壮族都属于同一民族。四、饮食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饮食皆体现了骆越文化“五行”思想五色糯米饭在越南北部山区当中,尤其是岱族人当中非常流行,甚至在其天鹅处女型的古代传说当中,都有五色糯米饭的记载,可见五色糯米饭的历史悠久。五色糯米饭是稻作文化产物之一,又被称之为花米饭或青精饭,是传统习俗上每到重大节日(如三月三、五月五、花婆节等)的待客佳品。在这一点上,可以说越南岱族人与中国广西壮族人的饮食文化是相当一致的,甚至在壮语南部方言(即邕宁口音)中的五色糯米饭,与中越边境岱族群众的发音高度一致(“Ngaizndangq”,发音近似“崖琅”),而且都有着“五色五行”的象征性意义,糯米饭除白色外,其他由红色、黄色、绿色、紫色四种不同植物色素染色制成,除了用来招待贵客,还是祭祀先祖、供奉神明、举行巫教仪式的重要食物。在形式多样的骆越稻作文化当中,五色糯米饭的背后蕴藏着古代骆越先民对这个世界构成的扑素理解,例如红色的糯米饭象征着不可知的至高之神,也象征着命运;黄色则代表着丰腴肥美的土地,滋养万物;绿色代表着植被与森林,是勃勃生机的象征;紫色则代表着黑夜即将过去、太阳即将升起的一刹那;白色则代表着山泉或河流,是流动的、也是最基础的能量。通过烹制、享用以及供奉五色糯米饭,越南岱族与中国壮族展现出了骆越文化中的“五行”思想以及“三才”思想(即天、地、人一体)。在岱族人眼中,这个世界始终维持着一个五行能量上的平衡,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没有一种能量能够绝对占据优势,世界始终遵循着“盈满则亏”的运行轨迹。当然,五色糯米饭的烹制也并不纯粹有着象征意义,岱族人在为糯米染色的过程中,会有意识地采用具有祛湿化瘀、防风辟邪功效的当地植物进行泡制,以期在四季变换过程中让族人保持身强体健,是一种骆越食疗哲学的朴素体现。五、婚育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皆有敬花婆、不落夫家的骆越习俗中越两国都有敬花婆习俗,花婆是越南岱族、侬族以及中国壮族人眼中掌管生育的主神。女子是否能够顺利怀孕,需要看花婆是否愿意为她赐花。不但如此,花婆还是幼儿少年的守护神,一般幼儿到了一定年纪之后,就会让他“契花婆”,成为花婆的干儿子、干女儿,从而得到花婆的关怀与保护,不遇病痛、不遭风邪。在越南高平省、谅山省的岱族、侬族家庭中,基本上都会在年轻夫妇的卧室里安置一个花婆香案,每到农历的初一、十五都要祭祀,以求早生贵子。若是年轻夫妇在同房数年后仍未得子,就需要在村口进行求花,祈祷花婆能够听见自己求子的愿望,并赐予自己“花”(即子嗣),还要在路边搭建茅屋,让人们可以在此处乘凉避雨,积攒福报。一旦成功怀孕,需要举行“安花”的安胎仪式,祈祷花婆保佑孩子顺利降生、母亲顺利生产。越南岱族、侬族都不会在村里搭建专门供奉花婆的庙宇,而中国的壮族每到初一、十五的祭祀都是在花婆庙中进行的。这主要是因为广西的壮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广东汉族“公婆神”文化的影响,不仅搭建了供奉花婆的庙宇,还会在少年儿童达到一定年龄(有的随广东地区的15周岁或虚岁,南宁及邕宁周边的一些村落为12周岁)时在庙宇中求神问卜,举行“出花园”仪式,意即儿童已经顺利长成,不再需要花婆庇佑,通过仪式宣布成人的同时,也感谢花婆对儿童的庇佑。“不落夫家”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时期,母权制反抗父权制的一种方式或手段,女子婚后“不落夫家”生活的结束,标志父权制确立。中越两国的一些民族有此相同的风俗,说明两国有历史渊源。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都有“不落夫家”习俗,不管是成亲前还是成亲后,男女青年的正常交往都不受任何限制,但最终是否能够真正结成夫妇,既需要看双方生辰八字是否相合,也要看双方家庭的态度。成亲仪式一般选在新郎家,但在新婚当天夫妻是不能洞房的,在成亲仪式结束后次日,女孩就要返回娘家长住,直到农务繁忙或传统节庆时,男方家人才能够前往女方娘家将女孩接回夫家同房,并在农忙或节庆时分结束之后,再次送返娘家居住。这种女孩频繁往回于夫家、娘家的过程,直到女孩生下第一胎孩子后才会结束,换言之女子只有为夫家生下孩子、成为妇人之后,才真正成为另一个家庭的一员。所以,在中国壮族、越南岱族、侬族的婚恋文化当中,结婚并不等于成家立室,只有生育之后才会结束“不落夫家”的过程。但正是因为这种习俗,使得不少女孩“不落夫家”的过程,有时候不止一年,少则三两年、多则十多年。所以,到了20世纪下半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两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影响不断加大,中国壮族的“不落夫家”传统习俗仅能够在百色、宁明等地区的周边乡镇中看到,而越南北部岱族、侬族的“不落夫家”传统习俗也开始逐渐淡化,有的在娘家长住数月后,不必等孩子出世就可以与丈夫同居、成家。由此可知,越南岱族、侬族虽然在敬花婆、不落夫家的婚育文化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彼此也因为在经济、文化上受主体民族影响较大,在近代以来也出现了一定的分化迹象,尤其是广西壮族,通过广西汉族间接受到了广东汉族文化的影响,所以,广西一些壮族村落的“出花园”习俗,与潮汕汉族群众的“出花园”习俗较为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而越南岱族、侬族则完全没有任何的类似仪式可考。六、扫墓祭祖文化: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同中有异在骆越文化的共同影响下,越南岱族、侬族以及中国的壮族,都将死亡视为前往另一个世界的过程,同时也认为人即使是已经死亡,在阴间也需要花钱、吃饭、住宿,所以壮族人在祭拜先祖时,会准备好先人喜爱的传统食品如烧猪、白切鸡、卤蛋、艾叶粑粑以及不可或缺的五色糯米饭等,还会准备好先人在阴间需要穿戴的衣物饰品(纸质)、用到的元宝蜡烛等,让亲人在阴间仍然能够享受到良好的物质生活。但相比起在祭祀过程中不太重视祭品摆放位置、随意摆在墓前地上的中国壮族,越南岱族、侬族群众显然更重视摆放祭品的环节,甚至将摆放祭品也视为祭祖活动的重要部分,会在祭祀时自己带好垫在祭品下的草席、阔叶等,甚至还会分怎么摆是能够兼顾好祭祀先祖、祭祀自然、祭祀周围无主孤墓,细致到了考虑如何为先祖创造一个和谐的身后环境。不仅如此,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之间在上香、插幡的人选上也有所不同。中国壮族一般只要是长房后裔就能够上香与插幡纸,但越南的岱族、侬族一般只有整个家族的大家长,甚至是族长才有资格上香插幡。幡纸一般会被剪裁为铜钱的形状,插上了幡纸就相当于告诉先祖后人已经到了,先祖不必担心或思念了,同时幡纸本身也是一种冥币,岱族、侬族人相信这也是一种孝道的体现。无论是中国壮族还是越南岱族、侬族,都会在祭拜的尾声焚香伏地,直到线香熄灭之后,扫墓祭祀活动正式完成,前来祭祀的人在将酒水倾倒在祭品与现象燃烧后的灰烬当中,就能够将思念与祭品送往阴间。事实上,对于越南的岱族、侬族来说,火是一种通往阴间的灵媒,只有通过火焰的炙烤,才能够将精神与物质送达彼世。在下山之前,人们还会燃放爆竹,一如祭拜前燃放的爆竹,为整个扫墓活动的开头与结尾留下明确的注脚。而仪式、祭拜逻辑上之所以存在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越南岱依族、侬族的宗教信仰丰富而复杂,既受佛、道教的影响,又带有浓厚的万物有灵、图腾崇拜的传统宗教色彩,而壮族则主要在近代受中原汉族传统影响,认为祖宗有灵、会在亲族离去后主动出现享受祭品。结语从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骆越文化传承中的异同来看,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文化相通、习惯相同,这给两国少数民族文化认同打下了重要基础,这也是中越两国边境少数民族同源的重要基础。两国骆越文化的相同点给两国文化交流打下了重要基础,尽管在发展、传播中有所变化,但其“本色”仍未变[10]。从边境两国的少数民族交往情况看,合作旅游开发,语言交流没有障碍,风俗习惯趋同,还有不少跨国婚姻现象出现,这些都表明了,两国之间少数民族群众在文化认同方面有重要基础,推动了两国友谊不断向前发展[11]。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的骆越文化传承研究——骆越文化研究系列论文之三@黄艳$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易奇志$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南宁530001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分别是中越两国的少数民族,同时也是古骆越文化的传承者,在语言文化、音乐文化、宗教信仰文化、饮食文化、婚育文化、扫墓祭拜文化上有着许多共同点,也有着一定的差异。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在语言方面一脉相承,在近代则因历史原因各自演化;在音乐文化方面,一致传承了左江越地的骆越天琴,就连使用的场景与道具都高度一致;在宗教信仰上,都依然存在源自骆越的自然崇拜、首领崇拜等。通过研究中国壮族与越南岱族、侬族骆越文化传承的异同之处,可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跨国民族""跨境民族"等概念的内涵。骆越文化;;源流;;文化传承[1]汉书卷28[M]//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1629.
[2]王文光,李艳峰.骆越的源流与分布考释[J].云南社会科学,2015(6):165-170.
[3]杨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58-62.
[4]吴悫.广西边务沿革史[Z].南宁:广西省政府编译委员会,1937.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文化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241.
[6]江灏,钱宗武译注,周秉钧审校.今古文尚书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15.
[7]诸子集成·墨子闲诂:第4册[M].上海:上海书店,1986:102.
[8]诸子集成·墨子闲诂:第5册[M].上海:上海书店,1986:49.
[9]陶维英.越南古代史[M].刘通文,子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41.
[10]黄艳,易奇志.“互联网+”视阈下骆越文化传播路径研究:骆越文化研究系列论文之一[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65-70.
[11]黄艳,易奇志.骆越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对策研究:骆越文化研究系列论文之二[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2):106-111.